1、对贮存可燃气体,易燃液体的储罐,应装备必需的消防设备,严禁在罐内吸烟,明火照明、取暖,以及将其发火源带入罐区内。2、对存储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腐蚀等介质的储罐,应严厉执行风险品管理的有关规则。3、储罐检验和修理前必需切断与储罐有关的电气设备的电源,必需办理设备交接手续。4、储罐内部介质排尽后,应关闭进出阀或加设盲板隔断与其衔接的管道和设备,并设有明显的隔断标志。5、关于盛装易燃、腐蚀、有毒、或窒息性介质的储罐,必需经过置换、中和、消毒、清洗等处置,并在处置后停止剖析检验,剖析结果应到达有关标准、规范的规则。具有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。6、罐内作业必需办理罐内作业答应证。因故较长时间中缀继续作业,应重新补办罐内作业证。7、在进入罐内作业三非常钟前要取样剖析,其氧含量在18-23%(体积比)之间。8、进入罐内清算有毒,有腐蚀残留物时,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。9、需求搭制的脚手架及升降安装,必需结实牢靠,在作业中严禁内外抛掷资料工具,以保平安作业。10、罐内照明应运用电压不超越24付防爆灯具。11、罐内需动火时,必需办理动火证。12、罐内作业必需设监护人,并有牢靠的联络措施。13、完工时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,经确认无疑,监护人在罐内作业证上签字后,方可封锁各人孔。14、试压后放水时,必需连通大气,以防抽真空。